#头条创作挑战赛#头条热榜, 吉林洮南市村民黄德义等18人,因为搭浮桥收费,而被判“寻衅滋事罪”。
我以为,无能的为官者,自己不作为,还成为人民集资建桥,奔向美好生活前进路上的绊脚石,实在可笑。
如果当初为官者没有资金,但是积极向筹集资金的民众宣传法律,争取政策,办好手续,根本就不会有任何问题。
(相关资料图)
记得十多年前,附近的某县里城,修了一座桥,就是外资投资的,取得了几年的收费权,我们经常回老家就要经过那里,现在那座桥确实已经不收费了。
像这种外资出资修桥修路的情况早些年很有一些,当地官员那是各种绿灯,为什么到了老百姓自己筹集修个桥,当地官员就不积极给予法律政策指导了呢?不给绿灯了呢?竟然最终弄成刑事处罚了呢?
诚然,是老百姓不懂法,不知去咨询为官者,当初修建时,为官者难道就知道被动为民?不能主动提供服务了?一座桥修了那么长时间,修好了这么多年看不见?
我们天天挂在口上,贴在墙上的"为人民服务",难道就是仅仅挂贴而已,就是高高的在上为官?
前有果林套种获刑,今见修桥判罪,法律的健全不是为了给老百姓判罪的,但是法律法规越多越细,老百姓不知而获罪的事件令人痛心!
希望为官者主动作为,制法者实地考察,法律法规切实可行、有意义有必要。执法者多宣传普及,人人知道。管一亩三分地的现官,多下基层去阻止无知老百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吧!
制定、执行法律法规是更好的为人民服务,而不是让人民无所适从,寸步难行!连路也不敢走了,饭也不敢吃了!令人痛心、可悲可叹!
为官者主动作为,任重道远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