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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四川:安全生产清单制厘清“四个责任”让事故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
(记者 张宇 摄影报道)4月6日上午,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四川省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”新闻发布会,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王峰,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处长陈亮,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监察专员樊洪,应急管理厅保障中心副主任苏玲就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,并答记者问。
应急管理厅保障中心副主任苏玲
省应急管理厅保障中心副主任苏玲介绍,近年来,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,安全防范工作的压力巨大。三年行动推进过程中,省安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,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,通过分层分级、到岗到人,逐步厘清安全生产各方责任,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。
苏玲表示,我省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经历2019年试点实施、2020年全面推行、2021年总结完善、2022年提档升级四个阶段后,2023年转为科技赋能。
2019年,全省16个部门31个行业领域试点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。2020年,全省21个市(州)所有县(市、区)、18个重点行业领域3.2万家企业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清单(1.0版),基本构建起党委政府和部门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体系。
2021年,全省煤矿、非煤矿山、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工贸、道路客货运输、建筑施工、燃气等22个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共性清单(2.0版)。2022年,全省各级各部门督促指导企业结合实际补充制定个性清单,推进省、市、县、乡四级清单制管理信息化建设,逐步实现“行业共性+企业个性+信息化”的差异化、精细化管理,实行清单制管理的提档升级。2023年,我们进入全面科技赋能的重要阶段,为清单制管理插上信息化翅膀,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能。
“四年的时间,我省通过实施清单制管理,进一步厘清企业的主体责任、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、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的‘四个责任’,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谁来干?干什么?怎么干?的问题。”苏玲表示,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、安全监管的效能以及事故风险防范的能力都有了显著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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